珠宝玉石鉴定国标修改内容有:
(1) 修改了“晶面条纹”的定义;
(2) 增加了“光率体”的定义;
(3) 增加了“光性方位 正光性 负光性”定义的部分内容;
(4) 增加了“特殊光学效应”的定义;
(5) 修改了“晕彩效应”定义的部分内容;
(6) 删除了“火彩”的定义;增加了“色散”的定义;
(7) “解理”的等级划分由“极完全、完全、中等、不完全”变为“极完全、完全、中等、不完全、无”;
(8) “浸蜡”定义限定为“浸无色蜡”;
(9) “染色处理”中“致色物质”包括有色油、有色蜡、染料等;
(10) 修改了“扩散处理”的定义;
(11) “折射率双折射率”的鉴定方法增加了“反射型折射仪”;“阿贝型宝石折射仪”的参数改变了;适用范围中“样品为多晶质集合体时,不易测定双折射率”改为“样品为晶质集合体或有机宝石时,不易测定双折射率”;
(12) 增加了“质量”分析方法,包括“方法原理、仪器、适用范围、操作步骤、结果表示”等内容; (13) “密度”测定中增加了密度和质量的单位;
(14) 补充了成分分析方法(无损和近无损);
(15) 增加了“发光图像分析”方法;
(16) 钻石的鉴定:①化学成分“Ⅰ型含N;Ⅱ型不含N,Ⅱb型含B”改为“Ⅰ型含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