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油毡瓦屋面施工工艺标准 (QB-CNCEC J040402-2004)》标准可知:
二,工艺要求:
2.1 原材料、半成品的要求
2.1.1 油毡瓦的质量必须符合《油毡瓦》JC/T503—1992(1996)的规定。应按本标准第7.1节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2.1.2 油毡瓦应边缘整齐,切槽清晰,厚薄均匀,表面无孔洞、硌伤、裂纹、折皱及起泡等缺陷。
2.1.3 油毡瓦的玻璃纤维毡胎必须完全浸透和涂盖、厚度不小于2.6mm,矿物料覆盖紧密、粘结均匀,瓦卷正常温度下易于打开、不得出现脆裂和粘连,自粘结点距切槽末端一边不大于190mm、并与油毡瓦的防粘纸对齐。
三,操作要领:
3.2.1 在牢固、平整的基层上按屋面坡长和油毡瓦规格弹出铺设控制线。
3.2.2 每片油毡瓦都应固定,铺设在木基层上可用油毡钉固定;对混凝土基层,可用专用水泥钢钉与冷胶结料粘结固定;油毡钉应钉平、钉帽严禁外露在油毡瓦表面。
3.2.3 在木基层上铺设油毡瓦时,铺瓦前应先铺一层沥青防水卷材垫毡,从檐口向上用油毡钉铺钉,垫毡搭接宽度不少于50mm,钉帽应盖在垫毡下面。
四,标准:
4.1 主控项目
4.1.1 油毡瓦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4.1.2 油毡瓦所用固定钉必须钉平、钉牢,严禁钉帽外露油毡瓦表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 一般项目
4.2.1 油毡瓦的铺设方法应正确;油毡瓦之间的对缝,上下层不得重合。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2 油毡瓦应与基层紧贴,瓦面平整,檐口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3 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顺直整齐,结合严密,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