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区私人房屋建房要到建设局办理报建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所交费用如下:
1、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标准统一为建安工作量的1‰。
2、质监费。9层及9层以下:2元/平方米。
3、散装水泥基金。6层及6层以下:0.6元/平方米。该基金于房屋竣工验收后按照相关规定返还业主。
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按建筑面积8元/平方米收取。该基金于房屋竣工验收后按照相关规定返还业主。
二、另外,市区建房还须缴交城市建设配套费(市城乡规划局)、人防费(市人防办)和防雷装置检测费(市气象局)。有关费用标准可向相关部门咨询。
一般为32元/平方左右,按每层每层算.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