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拆迁补偿标准谁了解

2024-06-10 07:19:48 (27分钟前 更新) 153 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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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省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区片价补偿包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补偿。
补偿款兑付经被征地单位同意后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补偿款存市财政,依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按比例分期兑付,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年同期一年期贷款年利率计付;
(三)存款兑粮。在城市规划区内凡经被征地单位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并申请市政府批准将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存入市财政的,采取存款兑粮的办法,每年每亩土地兑付750公斤粮食(小麦400公斤、玉米350公斤)。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按市场粮价支付,通过镇(街道、园区)每年6月份兑付小麦,10月份兑付玉米。
(四)存款付息。补偿款存市财政,依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年同期一年期贷款年利率计付,利息由市财政通过镇(街道、园区)每年兑付一次。
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按照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办〔2008〕72号)规定执行。城市规划区内社会保障费每亩9900元,城市规划区外社会保障费每亩5940元。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政府另行研究制订。
三、实行留地安置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
在城镇规划区内征收土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25亩(含0.25亩)的,以村或村民组为单位,实行留地安置,人均留毛地25平方米(不包括安置拆迁户住宅用地)。符合留地安置条件的人员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村或本村民组成员。留地人数的确定,一次性征完耕地的,按全部人数留地;征收耕地后该组人均耕地面积小于或等于0.25亩的按该组总人数的50%留地。由市规划管理部门依照城镇规划合理安排留地位置,由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统一组织,采取入股、租赁、开发、经营等方式按照城镇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所得收益必须全部用于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留用地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用地者应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缴纳征收土地成本费。
已完成城中村改造的村、组,不再进行征收土地留地安置。过去已进行留地安置的村组,留地安置总面积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
原留用土地已经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和发展需要,其余留用土地确需转让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进行讨论,经百分之九十以上成员同意,镇(街道、园区)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依法办理出让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四、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和拆迁附着物补偿,按照《巩义市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附件1)、《巩义市征收土地拆迁附着物补偿标准》(附件2)执行。被征地单位及个人在征地告知后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补偿;违法占地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违章建筑物不予补偿;原宅基地使用权交给集体另批宅基地的,原宅基地范围内附着物不予补偿。
五、在拆迁农村居民住宅过程中农业人员过渡搬迁借居费标准为城市规划区内每人每月150元,城市规划区外每人每月120元;采用庭院式住宅进行安置的支付12个月的搬迁借居费,采用公寓楼住房安置的支付24个月的过渡搬迁借居费;拆迁人口搬家补助费标准为每人400元,搬家补助费包含被拆迁户生产生活等物品旧料损失、二次搬运等费用。拆迁农户安置办法按《巩义市征地拆迁农民住宅补偿安置意见》(附件3)执行。
标准: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省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区片价补偿包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补偿。
补偿款兑付经被征地单位同意后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补偿款存市财政,依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按比例分期兑付,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年同期一年期贷款年利率计付;
(三)存款兑粮。在城市规划区内凡经被征地单位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并申请市政府批准将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存入市财政的,采取存款兑粮的办法,每年每亩土地兑付750公斤粮食(小麦400公斤、玉米350公斤)。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按市场粮价支付,通过镇(街道、园区)每年6月份兑付小麦,10月份兑付玉米。
(四)存款付息。补偿款存市财政,依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年同期一年期贷款年利率计付,利息由市财政通过镇(街道、园区)每年兑付一次。
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按照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办〔2008〕72号)规定执行。城市规划区内社会保障费每亩9900元,城市规划区外社会保障费每亩5940元。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政府另行研究制订。
三、实行留地安置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
在城镇规划区内征收土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25亩(含0.25亩)的,以村或村民组为单位,实行留地安置,人均留毛地25平方米(不包括安置拆迁户住宅用地)。符合留地安置条件的人员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村或本村民组成员。留地人数的确定,一次性征完耕地的,按全部人数留地;征收耕地后该组人均耕地面积小于或等于0.25亩的按该组总人数的50%留地。由市规划管理部门依照城镇规划合理安排留地位置,由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统一组织,采取入股、租赁、开发、经营等方式按照城镇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所得收益必须全部用于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留用地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用地者应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缴纳征收土地成本费。
已完成城中村改造的村、组,不再进行征收土地留地安置。过去已进行留地安置的村组,留地安置总面积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
原留用土地已经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和发展需要,其余留用土地确需转让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进行讨论,经百分之九十以上成员同意,镇(街道、园区)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依法办理出让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四、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和拆迁附着物补偿,按照《巩义市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附件1)、《巩义市征收土地拆迁附着物补偿标准》(附件2)执行。被征地单位及个人在征地告知后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补偿;违法占地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违章建筑物不予补偿;原宅基地使用权交给集体另批宅基地的,原宅基地范围内附着物不予补偿。
五、在拆迁农村居民住宅过程中农业人员过渡搬迁借居费标准为城市规划区内每人每月150元,城市规划区外每人每月120元;采用庭院式住宅进行安置的支付12个月的搬迁借居费,采用公寓楼住房安置的支付24个月的过渡搬迁借居费;拆迁人口搬家补助费标准为每人400元,搬家补助费包含被拆迁户生产生活等物品旧料损失、二次搬运等费用。拆迁农户安置办法按《巩义市征地拆迁农民住宅补偿安置意见》(附件3)执行。
晴空,朗照 2024-06-10
一、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一)被拆迁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巩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金额(本市历史旧城区范围内的被拆迁住宅房屋按房地产市场价格增加20%确定)低于巩义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按巩义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确定。
巩义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实行动态更新机制,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公布。
(二)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产权住宅,且该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补偿。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40平方米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建筑成本价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二、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仍执行《巩义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搬迁补助费标准:
(一)拆迁人按户为单位,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每户500元。
(二)被搬迁的房屋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或已交纳管道煤气集资款的,拆迁人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支付迁移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形式或原址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按原自住建筑面积每月20元/平方米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元计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按上述标准扣除原房屋租金后支付。
(三)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周转房租金标准高于原租金标准的,由承租人按原租金标准支付周转房租金。
(四)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被拆迁人房屋原使用面积。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过渡期限内的水电费自负。但水电费超过原拆迁房屋地段单价标准的,超出标准部分由拆迁人支付。)
一、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一)被拆迁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巩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金额(本市历史旧城区范围内的被拆迁住宅房屋按房地产市场价格增加20%确定)低于巩义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按巩义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确定。
巩义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实行动态更新机制,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公布。
(二)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产权住宅,且该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补偿。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40平方米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建筑成本价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二、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仍执行《巩义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搬迁补助费标准:
(一)拆迁人按户为单位,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每户500元。
(二)被搬迁的房屋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或已交纳管道煤气集资款的,拆迁人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支付迁移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形式或原址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按原自住建筑面积每月20元/平方米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元计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按上述标准扣除原房屋租金后支付。
(三)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周转房租金标准高于原租金标准的,由承租人按原租金标准支付周转房租金。
(四)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被拆迁人房屋原使用面积。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过渡期限内的水电费自负。但水电费超过原拆迁房屋地段单价标准的,超出标准部分由拆迁人支付。)
虾球麻麻 2024-05-30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  
具体说来: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下面所列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公寓2.06、独立住宅1.83、新里住宅1.82、新工房(有电梯、成套)2.00、新工房(无电梯、成套)1.98、新工房(无电梯、不成套)1.94、“两万户”新工房1.65、旧里住宅1.54、简屋1.25。  
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租用公房凭证中已有记载的,用于居住并已计算收取租金的阁楼,高度在1.2米至1.7米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一半及上述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其他情形的阁楼,不计算建筑面积。
希望有所帮助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  
具体说来: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下面所列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公寓2.06、独立住宅1.83、新里住宅1.82、新工房(有电梯、成套)2.00、新工房(无电梯、成套)1.98、新工房(无电梯、不成套)1.94、“两万户”新工房1.65、旧里住宅1.54、简屋1.25。  
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租用公房凭证中已有记载的,用于居住并已计算收取租金的阁楼,高度在1.2米至1.7米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一半及上述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其他情形的阁楼,不计算建筑面积。
希望有所帮助
彡鈖赱辷筝 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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