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面积是多少

2024-05-07 06:45:59 (19分钟前 更新) 390 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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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面积不小于40㎡  每层不超8户,这是政策,能不能实现就看开发商的了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面积不小于40㎡  每层不超8户,这是政策,能不能实现就看开发商的了
Nuannuan暖 2024-05-07
:天山网,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在户型设置上,更人性化了。一份最新的实施细则说,共有八种户型,可供拆迁户选择,面积从50-100平方米不等,且可以以每户3人为基数,每增加1人,可相应增加1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安置房户型,共分八种,多层户型面积,分别为50、60、75和90平方米;高层户型面积,分别60、70、85和100平方米。在实际操作中,还可以每户3口人为基数,每增加一人,可相应增加10平方米,但原则上,多层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高层不超过100平方米,增加面积按同期建设工程造价部门核定的建设成本价结算差价。
  对比去年3月公布的《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可以看出,在户型的划分上更为具体,标准也有所放宽,去年发布的方案中说,安置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为50-90平方米,但未提出拆迁户要求增加面积的问题。
  征迁安置中,被征迁房屋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可提供建筑面积50(高层6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75-90平方米的,可提供90(高层100)平方米的安置房,这两种类型增加面积部分的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
  被征收房屋面积在50-60平方米,可提60(高层70)平方米安置房,增加部分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被征收人继续要求增加安置面积,可最终增加建筑面积至75平方米(高层85平方米),增加的部分按照同区位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差价。
  而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60-75平方米的,可提供75(高层85)平方米安置房,增加面积部分的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被征收人继续要求增加安置面积,可最终增至90(高层100)平方米,增加部分按照同区位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差价。
  如安置房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面积,差额部分按照同区位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异地安置的,在原房屋建筑面积基础上,每降低一个土地级别增加10%的安置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建造成本价,经济适用房价格按照同期建设工程造价部门和物价部门公布的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经营性房屋另有补偿
  被征收人产权证上注明的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用于连续经营的房屋,具备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且实际经营12个月以上三个基本条件的,根据实际经营面积,经营年限,按照住宅房屋评估标准调增补偿。
  连续经营12个月以上的,补偿标准增加30%,24月以上的上浮40%;36月以上上浮50%;48月以上的上浮60%;最高上浮比例为60%。
  非住宅房屋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按征收前三年税务部门备案的利润最大一年的税后利润额,按1年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因征收人原因,被征收人无法按期组织生产经营的,按实际停产停业时间进行补偿。
  企业因征收发生的搬迁补助费由评估公司核算确定。不可搬迁的设备给予设备补偿费,补偿费由评估机构结合成新率评估确定;可搬迁的机器设备给予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三种情形不予补偿
  与《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相比,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三种不予补偿的情形。这三种情形分别是,征收公告发布前,已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作出并送达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法建设行为未超过两年时间,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开展征收调查登记后违法建设的房屋。
  但建设房屋时间超两年,有关部门未作出和送达应予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由于历史原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有部分建设手续,但手续不完备的,将认定财产权利,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给予适当补偿。
  如建设房屋时间超两年,有关部门未作出和送达应予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中,如具备基本居住条件和使用功能,但被征收人户籍不在乌鲁木齐市,但实际居住两年以上5年以下,并持有暂住证明,且没有其它住房没有出租转借他人的情况,在实际征迁中,将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30%折算,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低保户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
  持有乌鲁木齐市低保证的,每户补助1万元,如低保户还是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还会按残疾等级,再给予每人1万以内不等的补助。
  而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每户最高可奖励两万元
:天山网,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在户型设置上,更人性化了。一份最新的实施细则说,共有八种户型,可供拆迁户选择,面积从50-100平方米不等,且可以以每户3人为基数,每增加1人,可相应增加1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安置房户型,共分八种,多层户型面积,分别为50、60、75和90平方米;高层户型面积,分别60、70、85和100平方米。在实际操作中,还可以每户3口人为基数,每增加一人,可相应增加10平方米,但原则上,多层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高层不超过100平方米,增加面积按同期建设工程造价部门核定的建设成本价结算差价。
  对比去年3月公布的《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可以看出,在户型的划分上更为具体,标准也有所放宽,去年发布的方案中说,安置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为50-90平方米,但未提出拆迁户要求增加面积的问题。
  征迁安置中,被征迁房屋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可提供建筑面积50(高层6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75-90平方米的,可提供90(高层100)平方米的安置房,这两种类型增加面积部分的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
  被征收房屋面积在50-60平方米,可提60(高层70)平方米安置房,增加部分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被征收人继续要求增加安置面积,可最终增加建筑面积至75平方米(高层85平方米),增加的部分按照同区位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差价。
  而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60-75平方米的,可提供75(高层85)平方米安置房,增加面积部分的差额按建造成本价结算差价。被征收人继续要求增加安置面积,可最终增至90(高层100)平方米,增加部分按照同区位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差价。
  如安置房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面积,差额部分按照同区位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异地安置的,在原房屋建筑面积基础上,每降低一个土地级别增加10%的安置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建造成本价,经济适用房价格按照同期建设工程造价部门和物价部门公布的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经营性房屋另有补偿
  被征收人产权证上注明的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用于连续经营的房屋,具备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且实际经营12个月以上三个基本条件的,根据实际经营面积,经营年限,按照住宅房屋评估标准调增补偿。
  连续经营12个月以上的,补偿标准增加30%,24月以上的上浮40%;36月以上上浮50%;48月以上的上浮60%;最高上浮比例为60%。
  非住宅房屋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按征收前三年税务部门备案的利润最大一年的税后利润额,按1年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因征收人原因,被征收人无法按期组织生产经营的,按实际停产停业时间进行补偿。
  企业因征收发生的搬迁补助费由评估公司核算确定。不可搬迁的设备给予设备补偿费,补偿费由评估机构结合成新率评估确定;可搬迁的机器设备给予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三种情形不予补偿
  与《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相比,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三种不予补偿的情形。这三种情形分别是,征收公告发布前,已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作出并送达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法建设行为未超过两年时间,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开展征收调查登记后违法建设的房屋。
  但建设房屋时间超两年,有关部门未作出和送达应予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由于历史原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有部分建设手续,但手续不完备的,将认定财产权利,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给予适当补偿。
  如建设房屋时间超两年,有关部门未作出和送达应予拆除和没收决定的房屋中,如具备基本居住条件和使用功能,但被征收人户籍不在乌鲁木齐市,但实际居住两年以上5年以下,并持有暂住证明,且没有其它住房没有出租转借他人的情况,在实际征迁中,将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30%折算,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低保户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
  持有乌鲁木齐市低保证的,每户补助1万元,如低保户还是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还会按残疾等级,再给予每人1万以内不等的补助。
  而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每户最高可奖励两万元
苏州小熊 2024-04-30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面积是根据被拆迁房的现状来评估,如果是平房或小二楼的话,那补得是相当的多(翻几倍没问题);若是多层或高层的话,就少得可怜了。但开放商一般都会再给你一部分平价房的面积(需要用钱买,但比售价要低很多)。再买的多的话就是开盘价购买了。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面积是根据被拆迁房的现状来评估,如果是平房或小二楼的话,那补得是相当的多(翻几倍没问题);若是多层或高层的话,就少得可怜了。但开放商一般都会再给你一部分平价房的面积(需要用钱买,但比售价要低很多)。再买的多的话就是开盘价购买了。
鼠weakorz 2024-04-28
2014年至2017年,西安市将完成4万户以上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最小户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0㎡。棚户区是指西安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质量差、功能不完善、供热与供气等配套设施不健全,年久失修、安全隐患大的住房较为集中的区域。
2014年至2017年,西安市将完成4万户以上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最小户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0㎡。棚户区是指西安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质量差、功能不完善、供热与供气等配套设施不健全,年久失修、安全隐患大的住房较为集中的区域。
I小蘑菇I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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