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支撑系统的构造要求
一、立柱支撑要求
1、立柱底部应垫实木板,并在纵横方向设置扫地杆。
2、立柱底部支承结构必须能够承受上层荷载,当楼板强度不足时下层 的立柱不得提前拆除,同时应保持上层立柱与下层立柱在一条垂直线上。
3、立柱高度在 2m 以下时必须设置一道大横杆,保持立柱的稳定性; 当立柱高度大于 2m 时,应设置多道大横杆,大横杆步距为 1.8m。
4、满堂红模板支柱的大横杆应纵横两个方向设置。同时每隔 4 根立柱 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连续设置。
5、立柱的间距由计算确定,当使用钢管扣件时,间距一般不大于 1m, 立柱的接头应错开,不同一步距内和竖向接头间距大于 50 ㎝。
二、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规定
1、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2、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持头;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 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 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 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 200 ㎜, 螺杆外径与立柱管内径间隙不得大于 3 ㎜,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必。
3、在立柱底部距地面 200 ㎜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