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2024-05-18 02:39:56 (46分钟前 更新) 246 9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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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以前是重庆人就不需要任何手续,直接拿回重庆,如果不是可以挂在人才交流中心,每年18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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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知道我是谁 2024-05-18
办理程序、时限及相关迁移手续:
  (一)、区内迁移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具体手续如下: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二)、主城他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北部新区)城镇迁入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三)、主城区外及主城区内农村迁入的,派出所按要求审核收集相关材料后报分局审批,三十五个工作日审结,审批同意的开具《准迁证》,居民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持《户口迁移证》、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办理《准迁证》所需手续如下: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
  4、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5、大专以上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6、用工合同或个体经营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暂住证明;
     8、民警调查报告;
  9、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家庭成员或社会成员合资购房的只允许其中经书面协商确定的一个户主或房主家庭入户;
  (二)、转让出售后的商品房须在原家庭户的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可准予迁入新的家庭户。
办理程序、时限及相关迁移手续:
  (一)、区内迁移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具体手续如下: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二)、主城他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北部新区)城镇迁入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三)、主城区外及主城区内农村迁入的,派出所按要求审核收集相关材料后报分局审批,三十五个工作日审结,审批同意的开具《准迁证》,居民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持《户口迁移证》、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办理《准迁证》所需手续如下: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
  4、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5、大专以上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6、用工合同或个体经营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暂住证明;
     8、民警调查报告;
  9、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家庭成员或社会成员合资购房的只允许其中经书面协商确定的一个户主或房主家庭入户;
  (二)、转让出售后的商品房须在原家庭户的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可准予迁入新的家庭户。
超级尺蠖爱和平 2024-05-03
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户籍制度改革涉及
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抓好户籍制度改革,对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实施富民兴渝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
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认真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户籍制度改革的顺利进
行。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市公安局二00三年七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的决定》(渝委发〔2003〕14号)精神,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大力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特就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城区的户口迁移
(一)购买商品房户口迁移

据市政府渝府发〔2002〕44号文件关于重庆特大城市、都市发达经济圈(简称都市圈)界定的范围,我市户口迁移确定的主城区范围是指渝中区、江北区、南
岸区(含经开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含高新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含北部新区)、巴南区的全部行政区域(下同)。
按照市委渝
委发〔2003〕14号文件精神,在主城区内购买商品房入户的政策规定调整为:凡在主城区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
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房屋的人员,申请在主城区入户,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和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
的条件。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凭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购房按揭合同》、学历证明及所在单位用工《聘用书》、《合同书》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
等能证明其有稳定生活来源和其他相关证明等,方可办理入户手续。
(二)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夫妻投靠户口“农转非”、“非迁非”、“农迁农”迁入主城区入户的,不受年龄、结婚时间条件的限制,但必须同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即可将户口迁至投靠的配偶户口所在地入户。
(三)年老投靠户口迁移
年老投靠子女入户的,仍按渝公户〔1999〕51号文件精神办理,以年龄和身边无子女为基本条件。其中,退休投靠子女入户的,不受年龄和身边无子女条件限制,只要实际居住的,均可办理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户籍制度改革涉及
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抓好户籍制度改革,对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实施富民兴渝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
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认真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户籍制度改革的顺利进
行。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市公安局二00三年七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的决定》(渝委发〔2003〕14号)精神,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大力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特就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城区的户口迁移
(一)购买商品房户口迁移

据市政府渝府发〔2002〕44号文件关于重庆特大城市、都市发达经济圈(简称都市圈)界定的范围,我市户口迁移确定的主城区范围是指渝中区、江北区、南
岸区(含经开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含高新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含北部新区)、巴南区的全部行政区域(下同)。
按照市委渝
委发〔2003〕14号文件精神,在主城区内购买商品房入户的政策规定调整为:凡在主城区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
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房屋的人员,申请在主城区入户,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和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
的条件。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凭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购房按揭合同》、学历证明及所在单位用工《聘用书》、《合同书》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
等能证明其有稳定生活来源和其他相关证明等,方可办理入户手续。
(二)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夫妻投靠户口“农转非”、“非迁非”、“农迁农”迁入主城区入户的,不受年龄、结婚时间条件的限制,但必须同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即可将户口迁至投靠的配偶户口所在地入户。
(三)年老投靠户口迁移
年老投靠子女入户的,仍按渝公户〔1999〕51号文件精神办理,以年龄和身边无子女为基本条件。其中,退休投靠子女入户的,不受年龄和身边无子女条件限制,只要实际居住的,均可办理户口迁移。
深深哒瑷 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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