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抵押登记:根据《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595号)的规定,房屋抵押登记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住宅为80元/套,门市为550元/套。
2、房屋抵押公证:根据《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