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昌北路28号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的有关精神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直接隶属于市政府的副处级独立事业单位,于2003年4月挂牌运行,负责对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的公众资金经营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是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是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五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是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是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