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拆迁区域是洛阳符家屯村,因河南省洛阳新区要扩大,特从偃师市(洛阳代管的县级市)划了《诸葛镇、李村镇》到新区范围,并成立了《伊洛工业园区》,但《伊洛工业园区》公布的征地补偿费为:3.17万元/亩,竟然低于《李村镇、诸葛镇》原属的偃师市征地补偿标准(6万元/亩),偃师市的土地等级是12级,而“诸葛镇、李村镇”划到洛阳新区后,土地等级应为6级,并且李村镇、诸葛镇的这些土地大部分是农田,为什么“土地等级高、且是农田”的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会更低? 《洛阳市伊洛工业园区》的补偿数字: 伊洛工业园区(李村镇、诸葛镇)征地补偿: 3.17万/亩 (新土地等级应为6级) 偃师市(李村镇、诸葛镇的原属县级市)征地补偿:6万/亩 (土地等级12级) 以前的洛南新区(新区扩大前的)征地补偿:9万/亩 农业户口安置购房价:600元/平方米、每人给30平方米(以前是500元) 非农业户口安置购房价: 1780元(成本价)/平方米(据说还会涨到2500元) 旧房赔偿价: 5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