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要看您的公积金余额,然后以一定的倍数放款,其次还要综合您的还贷能力等。 以深圳为例,可贷额度有如下规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每月还贷额度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职工购买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首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3.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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