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菏泽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菏泽市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开发商和楼盘准入制,目前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的楼盘有:菏泽市亿联置业有限公司、菏泽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菏泽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菏泽南华置业有限公司。凡购买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查、批准,符合准入条件的楼盘的自住住房(不包括商铺),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我市刚刚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只接受新购商品房按揭贷款,对购买二手房、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暂不实行,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