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方可办理提取业务。
符合规定的缴存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租赁自住住房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性收入30%以上的。
(三)离休、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口职工,并与本市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详细>>>
自贡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操作指南:
一、单位经办人办理类型
(一)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转入“辞职、辞退人员专户”:
1.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身份证复印;
3.单位加盖公章的《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转到本市其他单位:
1、提供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详细>>>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品种、最高贷款额度、贷款额占房屋总价比例及贷款最长期限均由管委会根据自贡市的房价和工资水平,居民家庭平均住房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规模等因素确定,并适时予以调整。
我市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品种有:
(一)普通商品房贷款:用于在本市购买房屋开发单位销售的自住普通住房的贷款。(该商品房须是房屋开发单位已与管理中心签约的楼盘)
(二)再交易房贷款:用于在本市二级市场上购买的自住普通住房的贷款 详细>>>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缴存人,须账户启封并重新按时足额缴存满一年以上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