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要哪些材料

2024-06-10 04:38:31 (23分钟前 更新) 490 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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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住房消费支取和销户提取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
 (一)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职工死亡前未办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则由该职工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原件,向管理部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经过公证的遗产继承文件或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的公证书、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用于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储蓄卡账号,管理部审核上述材料,留存复印件,填写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第一联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加盖管理部业务用章后报送市中心会计处,办理相关支取手续。  办理死亡销户支取时,原有业务票据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与其配套使用。  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管理部还须审核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定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支取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用于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所有人必须一致。  凡符合上述支取条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议件及个人储蓄支取卡(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华夏银行-华夏卡;商业银行-京卡和储蓄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行-阳光卡;民生银行-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到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及《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支取。  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主买房人的支取记录单,如未建公积金,须单位开证明。但夫妇双方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总款价。  如主买房人在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在北京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主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由建行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住房消费支取和销户提取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
 (一)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职工死亡前未办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则由该职工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原件,向管理部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经过公证的遗产继承文件或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的公证书、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用于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储蓄卡账号,管理部审核上述材料,留存复印件,填写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第一联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加盖管理部业务用章后报送市中心会计处,办理相关支取手续。  办理死亡销户支取时,原有业务票据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与其配套使用。  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管理部还须审核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定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支取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用于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所有人必须一致。  凡符合上述支取条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议件及个人储蓄支取卡(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华夏银行-华夏卡;商业银行-京卡和储蓄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行-阳光卡;民生银行-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到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及《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支取。  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主买房人的支取记录单,如未建公积金,须单位开证明。但夫妇双方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总款价。  如主买房人在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在北京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主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由建行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
玥玥285966231 2024-06-10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
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  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的  ,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  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
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  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的  ,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  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yangguangsnow 2024-06-03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五、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六、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五、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六、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轻舞飞扬庆庆 2024-05-24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  省直单位职工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须提供以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还清贷款前,可每年提取1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支取上一年已还款本息额: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公证过的自住住房借款合同(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不提供)
  三、借款银行出具已还贷款本息额或已还贷款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不提供);
  四、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五、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六、《省直单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  省直单位职工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须提供以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还清贷款前,可每年提取1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支取上一年已还款本息额: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公证过的自住住房借款合同(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不提供)
  三、借款银行出具已还贷款本息额或已还贷款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不提供);
  四、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五、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六、《省直单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小殊哥哥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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