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公积金贷款要求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出现断缴、补缴等情况,不属于连续正常缴存,是无法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不过,在劳动关系期间,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未能正常汇缴的,可事后由单位进行补缴。若单位补缴了欠缴的公积金,并且在申请贷款时企业也已正常汇缴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进行贷款复议,若复议通过,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话,补缴也可视作正常汇缴申请公积金,那么就可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单位补缴公积金,可以采用转账支票、现金等方式。采用转账支票方式的,需要提交转账支票原件,补缴说明原件——《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采用现金方式的,需要提交《现金送款簿》客户联,和补缴说明原件——《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需要注意的是,补缴说明必须加盖公章。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