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类: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
住房类提取:
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E、其他住房消费。
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非住房类提取:
A、退休。
B、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C、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D、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E、户籍迁出本市。
F、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G、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H、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