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装修的手续有哪些

2024-05-15 05:10:35 (27分钟前 更新) 339 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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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鄙视投机者 2024-05-15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况之一,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二手房的;
  (二)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并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按照职工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计算);
  (四)租赁本市政府廉租住房的。
  提取步骤: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还商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两种表格都可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还商贷的需到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或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住房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须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经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需要出具的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积金缴纳磁卡,购买房屋的全额发票或收据,户口本,省份证,如果需要同时支取爱人的还需要出示结婚证.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况之一,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二手房的;
  (二)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并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按照职工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计算);
  (四)租赁本市政府廉租住房的。
  提取步骤: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还商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两种表格都可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还商贷的需到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或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住房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须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经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需要出具的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积金缴纳磁卡,购买房屋的全额发票或收据,户口本,省份证,如果需要同时支取爱人的还需要出示结婚证.
sizonghang 2024-04-30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长亭不再送别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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