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巴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缴存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律严格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
公积金贷款也成为众多购房者的一个新房梦,那么在
房价高企的今天,巴州
公积金提取条件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巴州公积金提取流程又是怎样的呢?小编今天为您一一解答。 一、巴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巴州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六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时,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六)项规定
提取住
房公积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取本人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存储余额。 第七条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
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八条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在各专业银行办理住房贷款满一年、上年度单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达5000元的,方可申请办理提取本人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存储余额。按此条件每年还贷满一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二)、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本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足以偿还贷款余额的,方可申请提取本人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存储余额,用于一次性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巴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
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审核,并出具情况属实的提取证明; (二)单位财务人员或提取人持相应提取凭证到管理
中心办理审批、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