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2024-05-21 05:29:39 (52分钟前 更新) 449 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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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贵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是: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住房公积金专用章)  3、单位同时办理两人以上(含两人)且收款单位开户行相同的还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三份)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或单位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委托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具体情况,还应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分类如下:  职工购买商品房须提供的资料  (一)购预售房;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贵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是: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住房公积金专用章)  3、单位同时办理两人以上(含两人)且收款单位开户行相同的还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三份)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或单位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委托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具体情况,还应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分类如下:  职工购买商品房须提供的资料  (一)购预售房;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DP某某某 2024-05-21
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贵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是;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提取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贵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是;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提取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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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空,朗照 2024-05-14
贵阳住房公积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依照(二)、(三)、(四)、(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贵阳住房公积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依照(二)、(三)、(四)、(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慕容诗月 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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