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材料如下:
温州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三)房屋类型材料:
1.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销售专用发票或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
2.购买自住公有住房的,提供房屋销售专用发票、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房出售审批证明。
3.购买自住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房屋销售专用发票或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
4.拆迁户回购自住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销售专用发票或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