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如何拿住房公积金

2024-05-17 20:22:14 (32分钟前 更新) 190 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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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
1  .缴存基数:指职工个人上一年度内月平均工资。即以职工个人去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  .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d  过节费;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3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办法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  5  日内将单位缴存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
1  .缴存基数:指职工个人上一年度内月平均工资。即以职工个人去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  .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d  过节费;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3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办法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  5  日内将单位缴存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wangyan0223 2024-05-17
拿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1、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非本市户籍且户口在农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户籍所在地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拿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1、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非本市户籍且户口在农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户籍所在地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小雨点Mei 2024-05-03
(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丢了肥膘的猪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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