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计算是多少
自2016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6年月平均工资。2016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5417元,2016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451元。
2016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6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6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6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即上海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职工个人缴7% 单位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