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哪位有

2024-05-05 17:05:17 (33分钟前 更新) 441 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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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
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
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0子爵绿子0 2024-05-05
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18821090937 2024-04-23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  
 审批  部门  提取情形  提取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取频率  首次提取  以后提取  到经办网点审核  (1)购房未贷款的  a.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  ①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        ②购房发票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b.危改回迁房  ①拆迁协议                  ②购房发票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c.二手房  ①房产证                    ②契税完税凭证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d.公有住宅楼房  ①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        ②购房收据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e.购买政策性  住房  按房改成本价出售的公有住房  ①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对各单位售房方案的批复(含附件)复印件  中央国家机关集中建设的职工住宅  经国管局批准,各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和危旧房改造等建设的职工住宅  ②购房协议或售房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购房协议的,持①即可)  参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的旧有住房    北京市政府组织建设的政策性住房  《选房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①借款合同                  ②首付款发票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⑶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⑷支付房租的  ①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⑸离休、退休  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①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②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⑺出境定居  户口注销证明  ⑻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①户口证明        ②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⑼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人民法院判决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续)              
审批  部门  提取情形  提取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取频率  首次提取  以后提取  到经办网点审核  ⑽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划入死亡职工本人的有效储蓄账户的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提取经办人的  居民身份证  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储蓄卡号”必须为死亡职工的有效卡号      划转到单位账户的,需经资金中心审批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单位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证明+③单位经办人与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注:单位经办人需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签字  直接划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储蓄账户的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由公证部门出  具的有关遗产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  确提取经办人)+③提取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到资金中心审批  ⑾大修、翻建自住住房(不含装修)  ①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    ②产权证明    ③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⑿自建自住住房  ①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    ②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⒀集中封存户提取  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同⑴-⑿的提取情形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  
 审批  部门  提取情形  提取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取频率  首次提取  以后提取  到经办网点审核  (1)购房未贷款的  a.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  ①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        ②购房发票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b.危改回迁房  ①拆迁协议                  ②购房发票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c.二手房  ①房产证                    ②契税完税凭证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d.公有住宅楼房  ①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        ②购房收据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e.购买政策性  住房  按房改成本价出售的公有住房  ①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对各单位售房方案的批复(含附件)复印件  中央国家机关集中建设的职工住宅  经国管局批准,各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和危旧房改造等建设的职工住宅  ②购房协议或售房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购房协议的,持①即可)  参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的旧有住房    北京市政府组织建设的政策性住房  《选房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①借款合同                  ②首付款发票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⑶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⑷支付房租的  ①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⑸离休、退休  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①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②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⑺出境定居  户口注销证明  ⑻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①户口证明        ②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⑼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人民法院判决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续)              
审批  部门  提取情形  提取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取频率  首次提取  以后提取  到经办网点审核  ⑽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划入死亡职工本人的有效储蓄账户的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提取经办人的  居民身份证  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储蓄卡号”必须为死亡职工的有效卡号      划转到单位账户的,需经资金中心审批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单位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证明+③单位经办人与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注:单位经办人需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签字  直接划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储蓄账户的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由公证部门出  具的有关遗产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  确提取经办人)+③提取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到资金中心审批  ⑾大修、翻建自住住房(不含装修)  ①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    ②产权证明    ③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⑿自建自住住房  ①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    ②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提取记录单  1次/月  ⒀集中封存户提取  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同⑴-⑿的提取情形
核桃丫头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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