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西房金发〔2012〕22号)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
根据2012年6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2012〕88号)要求,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2年6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10个百分点,由0.50%下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10%下调至2.85%。
二、从2012年6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0个百分点,由4.90%下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45%下调至4.20%。
三、从2012年6月8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