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流程
1、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
2、单位经办人对相关证件初审后,持单位填写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盖单位财务章)及提取人基本证件和相关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核准手续
3、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准手续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3、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4、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5、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的
注:符合以上提取情形的,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约,同时注销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