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什么

2024-05-14 03:49:04 (54分钟前 更新) 473 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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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如下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银行留存”文本(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或交易管理中心)”留存联(原件1份、复印件1份)。(2)首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5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复印含户号页〉)。  (4)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5份)。(5)如有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各5份)。(6)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在办理贷款时当场签具单身声明(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7)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原件各1份)。(8)如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如下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银行留存”文本(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或交易管理中心)”留存联(原件1份、复印件1份)。(2)首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5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复印含户号页〉)。  (4)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5份)。(5)如有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各5份)。(6)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在办理贷款时当场签具单身声明(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7)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原件各1份)。(8)如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哈哈2974 2024-05-14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  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  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lathermatthaus 2024-05-02
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信用查询授权书(借款人、保证人各1份);
2、借款人夫妻身份证
3、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
4、借款人结婚证或户的;单身【单身明具证明】2份【需当地民政局盖章】
5、购房合同及首付收据复印件歌2份。
6、银行出具近三个月工资流水账,需加盖银行印章。
7、公司出具近三个月工资证明。
8、住房买卖合同  首付款发票
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信用查询授权书(借款人、保证人各1份);
2、借款人夫妻身份证
3、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
4、借款人结婚证或户的;单身【单身明具证明】2份【需当地民政局盖章】
5、购房合同及首付收据复印件歌2份。
6、银行出具近三个月工资流水账,需加盖银行印章。
7、公司出具近三个月工资证明。
8、住房买卖合同  首付款发票
童童564852078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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