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公司如何提取公积金

2024-05-23 18:30:09 (48分钟前 更新) 117 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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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为: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其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再次,提取额度和次数:  
(一)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一)、(五)项提取情形的,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二)、(三)、(四)、(十)、(十一)、(十二)项提取情形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六)项提取情形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在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前提下,提取额为(月租金-家庭月工资收入×15%)×12,提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七)项提取情形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时做销户处理;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八)、(九)项提取情形的,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提取至整数。属于第八项提取情形的,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属于第九项提取住房公积金  情形的,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首先,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为: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其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再次,提取额度和次数:  
(一)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一)、(五)项提取情形的,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二)、(三)、(四)、(十)、(十一)、(十二)项提取情形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六)项提取情形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在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前提下,提取额为(月租金-家庭月工资收入×15%)×12,提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七)项提取情形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时做销户处理;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八)、(九)项提取情形的,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提取至整数。属于第八项提取情形的,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属于第九项提取住房公积金  情形的,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洋葱吵大肠 2024-05-23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1.填写提取申请书;2.由用人单位核实,加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3.准备好提取依据的材料(如退休手续、房贷还款明细等);4、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5.等待审批、款项到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1.填写提取申请书;2.由用人单位核实,加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3.准备好提取依据的材料(如退休手续、房贷还款明细等);4、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5.等待审批、款项到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魔女小楠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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