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长沙住房公积金怎么用

2024-04-29 21:55:45 (51分钟前 更新) 295 9052

最新回答

您如果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提供一下资料:  
 
 1、如有产权证请提供其复印件;      
 
2、无产权证请提供购房合同和预交款收据复印件,如有贷款,请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  
 
3、如果您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不是您的名字,请持结婚证或同一户口复印件领取;  
 
4、果您是公积金贷款;请您到财务处215房间领取表格,自行办理还贷手续;  
 
5、退休职工请您在领取当月退休工资20日后持退休证领取;  
 
6、调出职工:  
 
a、如果您调入除广西以外的其他城市,请持商调函复印件及户口准迁证复印件、现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  账号  开户行)原件手续,将公积金转入您现所在单位;  
 
 b、如果您调入广西其他单位,清到您所调入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后,回调出单位盖章,方可将公积金转入现所在单位;  
 
7、调入本院的新职工,请您首先到原所在单位将公积金转移到学校后,本校方可给予起薪,缴存公积金;  
 
8、去世职工由职工第一继承人领取。  
 
如果本人不能前来领取,请写委托书到原所在单位盖章由委托人领取.在职职工请持工作证领  
 
 
   所以很遗憾的告诉你,你根本没办法去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除非是你租住的是政府提供的廉柤房。(非向私人或者单位租的房子)
您如果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提供一下资料:  
 
 1、如有产权证请提供其复印件;      
 
2、无产权证请提供购房合同和预交款收据复印件,如有贷款,请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  
 
3、如果您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不是您的名字,请持结婚证或同一户口复印件领取;  
 
4、果您是公积金贷款;请您到财务处215房间领取表格,自行办理还贷手续;  
 
5、退休职工请您在领取当月退休工资20日后持退休证领取;  
 
6、调出职工:  
 
a、如果您调入除广西以外的其他城市,请持商调函复印件及户口准迁证复印件、现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  账号  开户行)原件手续,将公积金转入您现所在单位;  
 
 b、如果您调入广西其他单位,清到您所调入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后,回调出单位盖章,方可将公积金转入现所在单位;  
 
7、调入本院的新职工,请您首先到原所在单位将公积金转移到学校后,本校方可给予起薪,缴存公积金;  
 
8、去世职工由职工第一继承人领取。  
 
如果本人不能前来领取,请写委托书到原所在单位盖章由委托人领取.在职职工请持工作证领  
 
 
   所以很遗憾的告诉你,你根本没办法去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除非是你租住的是政府提供的廉柤房。(非向私人或者单位租的房子)
玥玥285966231 2024-04-29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二、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二、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壬生京三郎 2024-04-16
职工可在以下情况提取公积金。
  基本资料:
  1.《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夫妻在同一户内的居民户口簿或所在居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人(含)以上(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共同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
  为截至购买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购买二手房的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转帐作首付的以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其他住房的以购房发票(不含补交超面积房款)开具时间为准。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款总额。
  提交资料:
  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
  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房屋权证上不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的,还须提供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的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新建商品住房
  转账作首付: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已一次性付款:①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二手房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转让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济适用房
  转账作首付: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房号单原件及复印件。
  已一次性付款: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房改房、危改房、落实侨房
  已一次性付款: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拆迁安置房
  ①拆迁安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全额付款发票或经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建造自住住房
  资料:①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翻建自住住房
  资料:①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土地房屋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大修自住住房
  ①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县级(含)及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需大修的危房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
  为截至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发生之日时间以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间为准。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程预(决)算金额。
  五、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购买厦门市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兴业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已偿还首月应还款本息且没有逾期的借款人及配偶,均可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贷款银行申请
  2.贷款银行当场审核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签约(所有申请人均应到场签字)
职工可在以下情况提取公积金。
  基本资料:
  1.《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夫妻在同一户内的居民户口簿或所在居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人(含)以上(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共同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
  为截至购买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购买二手房的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转帐作首付的以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其他住房的以购房发票(不含补交超面积房款)开具时间为准。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款总额。
  提交资料:
  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
  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房屋权证上不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的,还须提供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的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新建商品住房
  转账作首付: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已一次性付款:①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二手房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转让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济适用房
  转账作首付: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房号单原件及复印件。
  已一次性付款: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房改房、危改房、落实侨房
  已一次性付款: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拆迁安置房
  ①拆迁安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全额付款发票或经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建造自住住房
  资料:①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翻建自住住房
  资料:①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土地房屋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大修自住住房
  ①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县级(含)及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需大修的危房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
  为截至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发生之日时间以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间为准。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程预(决)算金额。
  五、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购买厦门市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兴业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已偿还首月应还款本息且没有逾期的借款人及配偶,均可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贷款银行申请
  2.贷款银行当场审核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签约(所有申请人均应到场签字)
冰枫星雨 2024-04-07

扩展回答

热门问答

装修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815960407257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