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健康路18-5号
2、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县(市)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检查督促,指导县(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业务工作。
4、组织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5、负责市城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缴交、提取、使用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和县(市)住房公积金的经费核算、审批。
7、负责县(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规模审批,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信贷的有关规定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8、承办市政府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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