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期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每年公布一次。工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和单位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缴存。
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