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提取办法是什么

2024-04-29 23:56:03 (33分钟前 更新) 393 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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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积金查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一)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二)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三)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四)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五)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九)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二、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可以提取。
  三、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应当在解体、破产、废业前统一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四、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一、公积金查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一)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二)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三)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四)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五)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九)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二、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可以提取。
  三、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应当在解体、破产、废业前统一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四、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粉红猪大大 2024-04-29
提取条件:
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
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可以提取。
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应当在解体、破产、废业前统一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已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用于支付租金的,职工本人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共同申请人(配偶、子女)可以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25种)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分次提取。
职工提取时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两联)配偶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提取时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
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以下按需带
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提取金额超过20万的,还须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经房产部门联机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
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b.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以及近期还款凭证。
调离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还须提供商调函或者户口迁出证明。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还须提供《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离休、退休的,还须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还须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以及合法继承证明。
出境定居的,还须提供公安等有关部门签发的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
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提取条件:
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
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可以提取。
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应当在解体、破产、废业前统一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已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用于支付租金的,职工本人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共同申请人(配偶、子女)可以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25种)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分次提取。
职工提取时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两联)配偶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提取时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
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以下按需带
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提取金额超过20万的,还须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经房产部门联机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
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b.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以及近期还款凭证。
调离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还须提供商调函或者户口迁出证明。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还须提供《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离休、退休的,还须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还须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以及合法继承证明。
出境定居的,还须提供公安等有关部门签发的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
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艳醉迷风 2024-04-14
一、必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审批时请个人根据情况带好下列材料:
1、购房改房:需带房改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
2、购统建解困房:需带统建解困房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或职工个人产权登记收件收据或产权证书复印件;
3、购商品房:应提供商品房发票原件、复印件、商品房预售合同复印件;
4、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统一发票或收据及安置购买合同书复印件;
5、集资建房:单位集资收款票据及集资合同书复印件;
6、职工自建房:  A、乡村建房应提供土地使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区土地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已建好的证明;  B、城市建房应提供原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建设许可证。
7、职工维修住房:应提供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维修承办单位出具的维修预算书;
8、直系亲属购房:不同户成员要支取公积金的,支取公积金职工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及上述支取材料。  以上支取公积金名字与购房发票名字不同的,还应提供户口本上全户户口页复印件。
三、上述材料齐全,自申请之日三天内办理。
一、必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到公积金开户银行审批时请个人根据情况带好下列材料:
1、购房改房:需带房改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
2、购统建解困房:需带统建解困房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或职工个人产权登记收件收据或产权证书复印件;
3、购商品房:应提供商品房发票原件、复印件、商品房预售合同复印件;
4、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统一发票或收据及安置购买合同书复印件;
5、集资建房:单位集资收款票据及集资合同书复印件;
6、职工自建房:  A、乡村建房应提供土地使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区土地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已建好的证明;  B、城市建房应提供原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建设许可证。
7、职工维修住房:应提供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维修承办单位出具的维修预算书;
8、直系亲属购房:不同户成员要支取公积金的,支取公积金职工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及上述支取材料。  以上支取公积金名字与购房发票名字不同的,还应提供户口本上全户户口页复印件。
三、上述材料齐全,自申请之日三天内办理。
啵嘶小王子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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