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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泉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度泉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5273元。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2009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为650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2009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为570元。为此,设定:
(一)2010年度泉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6318元。
(二)2010年度中央驻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0530元。
(三)2010年度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基数为650元;2010年度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基数为570元。
二、上限标准
(一)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1896元。
(二)中央驻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3159元。
三、下限标准
(一)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65元。
(二)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57元。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