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据我了解如下:
按月提取公积金首先你要先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你要符合“申请人”条件,即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申请人,为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尚未还清丽水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
二是要符合信用条件,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无连续二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逾期还款记录;
三是要符合保留金额条件,申请人(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大于管理中心规定的保留金额,保留金额在还贷期间不能提取。保留金额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的12倍。
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具体流程是:
(1)申请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缴存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夫妻双方在同一缴存地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同时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材料,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按月提取还贷的决定。
(3)经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准予提取的,申请人与管理中心签订《丽水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书》,协议生效后次月开始,管理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在月底前转账支付到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内。也就是说,你7月份办理完按月提取还贷业务,从8月份起,你的联名卡就能按月收到款项了。
公积金联名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按月提取的资金是从联名卡上支付的,请大家及时办理。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可以由单位统一组织办理,也可以由职工单独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