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连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通知》两个通知,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主要是缴存比例超过12%或月缴存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缴存单位职工。根据通知要求,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马鞍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国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目前全市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根据计算,2016年度马鞍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则按16182元执行,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职工个人合计缴存不得超过3884元。价格来源网络,具体价格以实际为准,希望你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