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另外,如果购房时全款付款的,可凭房产证、**及契税完税凭证,在半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所付的房款。你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中某一条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办理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期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现房:购房合同、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契税**。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