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南京公积金购房条件有哪些

2024-04-28 15:47:38 (17分钟前 更新) 386 9786

最新回答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谢谢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谢谢
心之愿c 2024-04-28
公积金购房条件有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居住证;
  3)在申请抵押贷款前一年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少部分城市为6个月);
  4)至少首付房款的三成,部分城市需要四成;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抵押贷款能力;
  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公积金购房条件有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居住证;
  3)在申请抵押贷款前一年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少部分城市为6个月);
  4)至少首付房款的三成,部分城市需要四成;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抵押贷款能力;
  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筱晓鱼T3Y 2024-04-26
你好,1、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所在单位公积金新开户不足6个月的,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办理缓缴手续1年及1年以上的,不予贷款。
3、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代为扣缴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凭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贷前审批手续。  
4、借款人配偶方若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须凭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方可按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办理。
5、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
6、购买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收据》。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同意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且所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均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书》。
9、提供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接纳抵押人居住和安置的承诺书。  
10、同意办理有关公证和抵押手续。
你好,1、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所在单位公积金新开户不足6个月的,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办理缓缴手续1年及1年以上的,不予贷款。
3、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代为扣缴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凭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贷前审批手续。  
4、借款人配偶方若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须凭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方可按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办理。
5、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
6、购买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收据》。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同意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且所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均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书》。
9、提供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接纳抵押人居住和安置的承诺书。  
10、同意办理有关公证和抵押手续。
玲玲--00 2024-04-13

扩展回答

热门问答

装修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7169499397278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