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积金缴存比例规定:
1、单位应确定一种统一的单位缴存比例。
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5%-20%)可由单位自行提高,其中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提高比例的: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年收入的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20%。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降低比例的: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20%。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2、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需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须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
3、市会计师事务所以上审计的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