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一下2021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哪些

2024-07-06 05:11:12 (39分钟前 更新) 481 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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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2016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一手房第一步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第二步提交申请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第三步贷款受理、银行初审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第四步签订合同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第五步抵押登记、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第六步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你可以去详细了解一下,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据我所知2016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有:一手房第一步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第二步提交申请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第三步贷款受理、银行初审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第四步签订合同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第五步抵押登记、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第六步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你可以去详细了解一下,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永琳欧雅 2024-07-06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二、主要贷款类型  (一)购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二)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必需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成套住房。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换为管理中心审核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必需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三、贷款额度与比例及计算公式  (一)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放宽至80%);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放宽至8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二、主要贷款类型  (一)购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二)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必需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成套住房。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换为管理中心审核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必需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三、贷款额度与比例及计算公式  (一)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放宽至80%);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放宽至8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家有一宝C 2024-07-03
准备材料:一、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三、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4份。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准备材料:一、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三、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4份。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yangjiefox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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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请问可以提出来吗,别复制条文2004年在武汉参加工作并开始交纳住房公积金,用作其它用途(不用于还房贷)?需要怎么做,2006年在武汉买房,办的是商业贷款?谢谢
请用自己的话简单说明一下,谢谢,至今还没有还完,现在(2010年8月)想把公积金提取出来
问题补充:好像每个城市不一样,请了解武汉公积金的人多帮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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