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天津市怎样提取公积金

2024-05-10 23:59:40 (40分钟前 更新) 329 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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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啾啾大神 2024-05-10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可爱谈心 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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