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但是社保目前是没有特殊原因(身故,出国,到退休年龄缴费未满最低年限)已经不可以退了。但是可以转移。若您户口不在广州,可以办理转移回户口所在地,然后自己继续缴纳。如果户口在广州,可以自己继续缴纳。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