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或配偶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逐月“冲还贷”时,借款人为正常还款状态;
3.借款人必须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12倍。符合上述逐月“冲还贷”对象及条件的借款人及配偶可携带身份证、借款合同及婚姻证明材料,向该中心申请逐月“冲还贷”,经该中心审核同意后,签订《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协议》,按照规定的扣划时间系统开始扣划。
须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或配偶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月“冲还贷”时没有逾期情形发生;借款人必须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申请逐月冲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12倍;月“冲还贷”对象以借款合同中借款签订人(借款人及配偶)为准。借款人申请月“冲还贷”业务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如果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