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2024-06-25 14:01:03 (30分钟前 更新) 331 4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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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
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及首付款收据;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
买拆迁还建房的,
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
《拆迁还建协议书》
及交房款收据;
(二)
自建、
翻建、
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
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
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
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
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
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及首付款收据;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
买拆迁还建房的,
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
《拆迁还建协议书》
及交房款收据;
(二)
自建、
翻建、
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
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
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
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
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哦、起床… 2024-06-25
各城市规定略有不同,广东只要是外地户口又有离职证明就可提,而一般大众公积金中心规定如下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代他人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符合提取条件的需要先预约,预约方法可以在网上公积金中心输入你的省份证;也可以把省份证带上到住房管理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约,然后按预约的时间再到建行办理手续就可以了。
各城市规定略有不同,广东只要是外地户口又有离职证明就可提,而一般大众公积金中心规定如下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代他人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符合提取条件的需要先预约,预约方法可以在网上公积金中心输入你的省份证;也可以把省份证带上到住房管理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约,然后按预约的时间再到建行办理手续就可以了。
cestlavie88 2024-06-16
建行公积金提取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况之一,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尚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不含二手房、外地购房),可以转账的方式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办理本项提取手续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6)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注:此项转账提取的有效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或至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上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止,办理转账提取1次;如转账提取金额未超过购房总额70%的,在首次转账提取满3年后,可凭全额发票或正规收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购买一手房的
  职工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清首套自住住房购房款的,可凭购房相关要件,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办理本项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二手房的
  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为二手房的,可凭过户后的购房相关要件,在《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满6个月后(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为准),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金额的70%。
  办理本项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完税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只限于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可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每3年办理转账冲贷1次(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前3年(36期)应偿还的月还款额之和,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首次冲贷金额,以此前实际已还贷期数的月还款额之和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36期的月还款额之和。
  办理本项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储蓄存折或卡、近3年银行还款流水明细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首次办理提取时,职工须提供由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建行公积金提取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况之一,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尚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不含二手房、外地购房),可以转账的方式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办理本项提取手续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6)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注:此项转账提取的有效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或至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上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止,办理转账提取1次;如转账提取金额未超过购房总额70%的,在首次转账提取满3年后,可凭全额发票或正规收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购买一手房的
  职工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清首套自住住房购房款的,可凭购房相关要件,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办理本项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二手房的
  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为二手房的,可凭过户后的购房相关要件,在《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满6个月后(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为准),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金额的70%。
  办理本项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完税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只限于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
  可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每3年办理转账冲贷1次(转入借款人约定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前3年(36期)应偿还的月还款额之和,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首次冲贷金额,以此前实际已还贷期数的月还款额之和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36期的月还款额之和。
  办理本项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储蓄存折或卡、近3年银行还款流水明细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首次办理提取时,职工须提供由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CHA1LUL1ANG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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