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后带上你的住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发票,身份证,去住房管理处就可以提取了
申请材料所需: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者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申请转移手续证明文件原件;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3.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且资金未结算前,可凭身份证和联名卡办理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