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受理: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中心审核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到中心招标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抵押房屋进行评估(选择先抵后贷的,需对原商贷房屋及抵押房屋分别评估)。三个工作日后,向中心提交贷款所需材料。
2、审批: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选择先还后贷的,5个工作日内,中心出具“贷款审批表”,借款人自筹资金还清银行贷款,解除原商贷房屋抵押,借款人、抵押人持解除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手续到中心继续办理)。借款人交纳相关费用后,中心与借款人、抵押人签订借款合同。
选择先抵后贷方式办理的:借款人应保证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额用于提前偿还原商贷,并在转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相关材料(已解除抵押的房屋产权证、银行提前结清贷款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中心审核。
选择先还后贷方式办理的:借款人应在中心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提前偿还原商贷及解除原抵押房屋抵押登记的相关手续。借款人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中心受理办事处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后续手续。超过三个月的,原申请审批手续作废。
3、抵押登记:借款人、抵押人(或代理公司)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办结材料转中心。
4、放款: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办理地点
商转公贷款,到抵押房屋所在区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
组转公贷款,到原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办事处办理。
办理时限
本人到场,材料齐全合规,选择先抵后贷的,当天可办结贷款申请审批;选择先还后贷的,借款人、抵押人持解除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手续再次到中心,当日可办结贷款申请审批。
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于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
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