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市人民政府审批确定后公布。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10%,在企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8-1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印发《关于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将于7月1日起开展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根据《通知》,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4449.83元。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4014元。另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67.5元。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度是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利息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后,单位和职工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申请调整下一个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比例。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