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在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龙眼井街237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授权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贯彻落实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接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的业务指导和业务监督;
(二) 编制、执行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 负责记载全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
(四) 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 负责审批全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六) 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七) 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 负责对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九) 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 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行业的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并组织实施,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负责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