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领取需要哪些手续

2024-04-28 05:45:13 (18分钟前 更新) 203 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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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小殊哥哥 2024-04-28
符合以下这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呃
符合以下这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呃
且吃且增重 2024-04-17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当职工在沪连续缴纳公积金满  6  个月,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帐户余额:  (  1  )  在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注:购买使用权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  2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  3  )  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并且尚未超过三个月的;    (  4  )  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抵。  公积金提取需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  购买自住住房时(适用于房产所在地为上海和外省市)  1  、《购房合同》  2  、《房地产权证》  3  、购房发票    4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口人员需提供)、外省市户口本(外省市户口  人员需提供)    (二)  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时(适用于上海市户口的员工)  1  、  户口本(户口注销的原因必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2  、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三)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的员工,离职并离开上海时  1  、  外地户口本  2  、  身份证  3  、  上海市退工单    4  、  外省市单位的录用合同    四、备注  1  、  提取金额的限定为:可提取房地产权证发证日之前所缴纳的公积金。    2  、  产证发证日距离提取公积金之日在  6  个月之内,只需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建行直接办理即可;如若超过  6  个月,但在  18  个月内的,则要前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前往建行办理提取;超过  18  个月则不能提取。    3  、  房产所在地在外省市的,办理提取手续可前往公司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建行浦东支行)办理,房产所在地在上海的,必须至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支行办理提取。  4  、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时,本人及配偶必须无未结清的公积金债务。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当职工在沪连续缴纳公积金满  6  个月,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帐户余额:  (  1  )  在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注:购买使用权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  2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  3  )  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并且尚未超过三个月的;    (  4  )  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抵。  公积金提取需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  购买自住住房时(适用于房产所在地为上海和外省市)  1  、《购房合同》  2  、《房地产权证》  3  、购房发票    4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口人员需提供)、外省市户口本(外省市户口  人员需提供)    (二)  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时(适用于上海市户口的员工)  1  、  户口本(户口注销的原因必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2  、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三)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的员工,离职并离开上海时  1  、  外地户口本  2  、  身份证  3  、  上海市退工单    4  、  外省市单位的录用合同    四、备注  1  、  提取金额的限定为:可提取房地产权证发证日之前所缴纳的公积金。    2  、  产证发证日距离提取公积金之日在  6  个月之内,只需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建行直接办理即可;如若超过  6  个月,但在  18  个月内的,则要前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前往建行办理提取;超过  18  个月则不能提取。    3  、  房产所在地在外省市的,办理提取手续可前往公司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建行浦东支行)办理,房产所在地在上海的,必须至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支行办理提取。  4  、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时,本人及配偶必须无未结清的公积金债务。
奈奈fighting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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