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资料需提供: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租房提取的,还需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
(2)办理场所: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为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3)每月提取额度有限制 广州早在2003年开始便开放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并设定了一定的限制。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月租金;而且所租房屋建筑面积不能超过90平方米,超出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