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2024-05-24 15:13:27 (47分钟前 更新) 195 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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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第六条    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一)退休的;
   (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    5    年    ,    或满    2    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长春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长春省城区社会扶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五)工作调动并户口迁出长春省,或者出国、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非长春省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长春省的。
   二、长春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二十八    住房公积金提取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经审核并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三)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长春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四)长春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当日办结,并开具现金存单或转帐支票;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五)职工持现金存单或转帐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还贷转帐手续。
   第二十九条    除节假日外,提取业务全月办理,销户提取在单位为该职工办理好封存手续后方可办理。
第五条    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第六条    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一)退休的;
   (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    5    年    ,    或满    2    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长春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长春省城区社会扶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五)工作调动并户口迁出长春省,或者出国、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非长春省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长春省的。
   二、长春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二十八    住房公积金提取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经审核并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三)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长春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四)长春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当日办结,并开具现金存单或转帐支票;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五)职工持现金存单或转帐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还贷转帐手续。
   第二十九条    除节假日外,提取业务全月办理,销户提取在单位为该职工办理好封存手续后方可办理。
寒风夜雨119 2024-05-24
长春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也是有一些的变化的。
1、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
必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确夫妻关系,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2、  本管辖区内非农业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或工作调转至外省、市的,须提供以下资料:
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调令(函)或任职文件(劳动用工合同);事业编制人员及公务员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书存根》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3、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并实现放款后的职工,在办理提取首付款业务时须出具:
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并实现放款后的职工,在办理提取首付款业务时须出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单身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组合贷款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单身无需提供)。
长春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也是有一些的变化的。
1、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
必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确夫妻关系,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2、  本管辖区内非农业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或工作调转至外省、市的,须提供以下资料:
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调令(函)或任职文件(劳动用工合同);事业编制人员及公务员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书存根》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3、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并实现放款后的职工,在办理提取首付款业务时须出具:
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并实现放款后的职工,在办理提取首付款业务时须出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单身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组合贷款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单身无需提供)。
狐狸不会飞 2024-05-22
提取的材料有三个  
1.身份证
2.公积金卡(省住房公积金没卡)
3.提取公积金申请表(单位财务开取)
我只需这些材料  三天内到帐
提取的材料有三个  
1.身份证
2.公积金卡(省住房公积金没卡)
3.提取公积金申请表(单位财务开取)
我只需这些材料  三天内到帐
小宇巴波比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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