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什么条件可以提取

2024-05-21 13:37:55 (21分钟前 更新) 522 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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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住房公积金提取,只要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一条就可以申请提取了: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你好,住房公积金提取,只要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一条就可以申请提取了: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咕噜咕噜SP 2024-05-21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pang小妞 2024-05-08
1.购房,建造,翻建,大修具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
3.完全丧失劳动力,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本市或处境定居
5.非本市职工调离本市时
1.购房,建造,翻建,大修具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
3.完全丧失劳动力,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本市或处境定居
5.非本市职工调离本市时
雨兰共舞 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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